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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已开始单双号限行。出行的沧州人可得注意了。
先说一下,沧州周末不限行。11月6日是周一,限1和6
天津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市自11月4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
例:11月4日,双号通行;11月5日,单号通行;11月6日,双号通行;11月7日,单号通行,以此类推。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以上是天津限号情况,下面是沧州的
沧州市区限行措施按照《沧州市-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自年10月9日7时起,我市启动常态化本地号牌非营运车辆2个尾号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时间
年10月9日至年3月15日,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域
禁限行区域为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埠号牌车辆除外。
沧州部分县市同时发布通知,实行车辆限行措施。
青县执行尾号限行
年11月6日至年3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泊头执行尾号限行
根据《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的通知》要求,自11月4日0时市区实行交通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禁限行时间
年11月4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限行机动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禁限行区域
西至永安大街(含)、南至胜利路(含)、北至北环路(不含)、东至国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种类
1.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汽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埠号牌车辆除外。
2.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黄骅执行尾号限行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冬季提前供暖等因素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年11月4日至8日可能出现连续4天的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政办传〔〕号)文件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于11月3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1月4日0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除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沧州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河间执行尾号限行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政办传[]号),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于11月3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1月4日0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区办、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主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采取每日限行2个尾号(与北京一致),禁止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和柴油货运车上路行驶。
限行范围:齐会大街(东环)、瀛西街(西环)、瀛南路(南环)、诗经路(北环)
吴桥执行尾号限行
根据《吴桥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的通知》要求,自11月6日零时起吴桥县城区实行交通管控措施,解除时间为11月8日零时。
限行时间:年11月6日零时-11月8日零时
限行措施: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24小时)限行机动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准。含外埠车辆。
限行范围:黄河路(不含)以南,泰山道(不含)以西,钱塘江路(不含)以北,华山道(含)以东合围区域。
目前任丘、献县、南皮、盐山、肃宁、海兴、孟村7县暂未发布车辆尾号限行通知。
限行期间,出、入限行区域均属于闯限行行为,请大家出行前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车牌照,以免被电子设备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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