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年4月21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强(化名)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年11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王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罪嫌疑人王强运输甲基苯丙胺.9克,从案件的侦查到之后的两次审判,王强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否认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没有丝毫认罪、悔罪的态度。最终,依据警方提供的充分且完整的证据链,两级法院先后对犯罪嫌疑人王强进行了“零口供”判决。
至此,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与吴桥公安局联合侦办的“特大运输毒品案”终于落下了帷幕,案件完美收官。
治安检查客车,拉杆箱内发现冰毒疑似物
年7月17日10时,高速交警吴桥大队民警在冀鲁主线站进行治安检查期间,对进入我市境内的一辆大型卧铺客车检查时,在客车的行李储藏箱中,发现一个无人认领的拉杆箱,拉杆箱里有部分衣物和一个纸箱。民警在纸箱内找出了23袋用封口袋包装的冰毒疑似物,总重量约4千克。随后,高速交警吴桥大队将此案移交吴桥公安局处理。
接到这一涉毒案件后,吴桥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上案调查。吴桥公安局局长周金忠、政委郑建军及主管刑侦副局长孟凡兵亲临一线,亲自指挥调度,并在第一时间将案情上报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志平、刑警支队支队长常金标立即做出重要指示,并派出刑警支队缉毒大队民警增援,指导并参与案件侦破。
?一名乘客失踪,嫌疑直指福建籍光头男子
“高速交警吴桥大队向吴桥公安局移交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专案组民警初步勘查确认,现场和车内没有任何监控设备,只有高速交警上车检查时,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一段视频资料。在无人认领的拉杆箱内,专案组民警也没有发现任何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的线索。此时,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成了专案组民警需要攻破的第一个难题。”刑警支队缉毒大队民警告诉记者,由于在对拉杆箱的初步检查中,警方没有发现相关线索,侦查重点很快被转移到司乘人员、乘客和仅有的那段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上。
民警向客车司乘人员了解得知,有一名光头男子在高速民警检查客车行李时消失,且被查出藏匿有冰毒疑似物的拉杆箱就是这名光头男子携带的行李。
高速交警检查车内乘客身份信息时,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显示:当时车上确实有一名光头男子,且在检查行李箱后,只有这名光头男子一人失去踪迹。据此判断,这名光头男子有重大嫌疑。
警方对光头男子乘车时使用的身份进一步核实,确定光头男子名叫王强,原籍福建省,目前在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居住。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年7月16日上午10时许,此人在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高速路口乘坐客车。随后,警方安排客车司乘人员对王强的照片进行混杂辨认,再次确定失踪的光头男子正是王强。
?鉴定冰毒近4公斤,种种证据直指光头男子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尽快将王强抓获归案,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兵分多路联合行动,一路民警对现场查获物品进行取证;一路民警围绕王强的个人信息轨迹展开调查;一路……
由于案发时现场混乱,冰毒疑似物的包装袋经多人多次触摸后,生物检材遭到污染,负责取证的一路民警没能从冰毒疑似物的包装上提取到有效的指纹和DNA,不足以认定拉杆箱内的冰毒疑似物是某一人携带。
另一路民警在查询王强活动轨迹时,发现王强于年7月16日6时许,入住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一家宾馆,当日8时许退房离开。为了获取监控录像及旅客入住信息,民警立即赶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调取了宾馆监控录像及有王强签名的住宿凭证。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民警发现王强在住宿时携带一个拉杆箱,特征与现场查获的装有冰毒的拉杆箱极为相似。
此时,对拉杆箱中可疑白色晶体的鉴定也有了结果:可疑白色晶体总重.9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且冰毒甲基苯丙胺成份含量分别为79.8%和79.9%。另外,通过将在拉杆箱内衣物上提取的DNA经与王强父母的DNA比对,确定衣物的所有人与王强父母是直系亲属关系。
在掌握这些有力证据后,吴桥公安局立即对王强上网追逃。年8月27日,王强因涉嫌贩毒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禁毒大队抓获。得知这一情况,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成都提讯并采集王强DNA血样。
经鉴定,藏有冰毒的拉杆箱内衣物上的DNA与王强血样DNA为同一人。同时,经河北省公安厅文检鉴定,王强在福建入住宾馆时住宿登记凭证上的签名正是本人书写。
?两地讯问遇阻,嫌犯态度恶劣始终“零口供”
此时,警方掌握的种种证据都直指王强,让警方想不到的是,大量证据摆在桌面上,对王强的讯问工作却异常艰难。面对警方一次次审讯,王强那边依旧是“零口供”。
通过之前的了解,王强大学本科毕业,曾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极可能具有多次大宗运输、贩卖毒品的经验,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和心理素质。通过积极与四川警方联系,市县两级公安民警组成的突击审讯组于年9月赶赴成都提讯王强。这是他们第一次和王强的正面接触。
在四川,先后多次面对民警的严厉讯问和现有的证据材料,王强表现得非常从容,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审讯工作一时陷入僵局。经与成都警方沟通,年8月5日,犯罪嫌疑人王强被押解到吴桥。同年9月2日,经吴桥人民检察院批准,王强被依法执行逮捕。
王强归案后,针对王强的社会经历和性格特点,专案组制订了详细的审讯方案,先后安排多组审讯经验丰富的民警对他进行了讯问。没想到,在强大的政治攻势和诸多证据面前,王强仍然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且态度极其恶劣,气焰非常嚣张。
?找到关键指纹,让证据“开口”一锤定音
讯问工作又一次陷入僵局,以现有的证据与讯问材料很难将王强绳之以法,最终很可能面临令公安机关尴尬的判决。
“启动命案机制,案件侦破还是要回归到刑侦传统思路上来,用证据来印证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嫌疑人不张口,咱就让证据张口,把案件办成铁案。”吴志平、常金标、周金忠等同志多次开会研究案情,决定不再依靠王强供述,将此案定位为“零口供”案件进行侦破。
为惩治毒品犯罪,保障该案的顺利诉讼,专案组民警再次不分昼夜地忙碌起来,他们认真细致地审查梳理案件证据,查漏补缺,试图让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让证据在法庭上“说话”。
经反复研究现有证据材料,专案组确定,还是要从毒品包装上下工夫,围绕毒品才能拿出过硬的证据保证案件顺利诉讼。专案组民警再一次围绕外包装展开生物检材的鉴定,市公安局鉴定不出来,就送到省公安厅,省公安厅鉴定不出来就送到公安部。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次重新调整、重新送检,年12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终于在包装纸箱上的封胶带上检出一枚完整指纹。经鉴定,这枚指纹与王强左手中指指印样本为同一人。
案件侦查工作历时一年零五个月,办案民警跋山涉水、不辞辛苦,远赴福建福州、龙岩、四川成都等多地开展侦查取证,其间几经波折,证据链条终于固定完整。至此,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零口供”成功将“王强特大运输毒品案”侦破。
?来源:沧州晚报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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