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一个科室,设立行政审批科,群众在这里办理审批手续不用东奔西跑,可享“一站式”服务。这是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新变化。目前,沧州市本级29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不增加人员编制总数、不增加内设机构个数、不增加科级领导职数的情况下,已全部完成行政审批职能的整合、行政审批科的组建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实现了市本级整合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设立行政审批科全覆盖。
设立行政审批科是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加速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即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布置有关工作,并特别强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内设机构数、科级干部职数与人员编制数“三个不突破”的前提下,不讲任何理由和条件,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出发,加快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成立审批科室,实现业务人员向审批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再向“中心”集中,真真正正地做到“一站式”审批,彻底解决体外循环、两头办理等问题。市编委办作为牵头部门,为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先后3次组织专人赴天津等地学习考察,在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审批职能整合、行政审批科组建,承办科室由以前的个减少到29个。
行政审批科的组建,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设立行政审批科核心内容是整合审批职能,就是说通过整合打破原有的审批体制,将行政审批科作为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机构,变‘多窗口’为‘单窗口’。”市编委办负责人介绍。以前,行政审批职能零星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多个科室,不同科室又有不同分管领导分管,群众来办事时,需要分头跑多个科室,每个科室审批又需逐级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报批。现在,群众去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只需向行政审批科提交一套齐全的资料,即可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来领取审批结果,有效杜绝“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现象,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行政审批科的组建,将实现审批权与监管权分离。设立行政审批科说到底是部门权力的调整和再分配,就是说把部门审批权限从各业务科室中剥离出来,推动部门内部形成审批权与监管权相对分离的新工作模式,变“物理整合”为“化学融合”。过去,部门的审批科室既管审批又管监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前置性审批过多不仅压抑市场活力,也无法保证事后监管的有效性。设立行政审批科后,将部门办理审批事项的职能集中在一个科室,其他科室不再行使行政审批职能,而重点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从体制上解决过去部门重审批轻监管,以及政务服务中心有的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同时,使行政审批完全置于“阳光”下,有效减少审批过程的自由裁量权,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沧州日报记者张伟
图文转自沧州日报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