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23时21分许,沧州市吴桥县,执勤交警在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有酒驾嫌疑,遂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99mg/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8.34mg/ml,属醉酒驾驶。
经查,驾驶人赵某,24岁,山东人,系某高校在读大学生。据赵某供述,当晚十点半左右与朋友聚餐饮酒后,赵某从德州开车去吴桥火车站接人,走到吴桥县职教中心路口被民警查扣,赵某对自己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最终,赵某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沧州交警
编辑:乐乐
初审:王宁
审核:于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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