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吴桥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中

为了进一步提升县局民、辅警对民法典的理解,不断提升法治观念,增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自觉性和主动性,指导民警在“亮剑”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开展执法工作,按照省委政法委开展专题学习民法典活动的要求,6月12日上午,吴桥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年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法典共分为物权、合同、人格权、侵权责任等7编、条,内容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部基础性法律。加强《民法典》的学习有助于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依法更好地保护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01

《民法典》法条为见义勇为行为免责。派出所民警朱晓宁学习后深有感触,他表示:在现实生活中救人反被告的事件时有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也是群众困扰的事情,有了见义勇为免责条款,今后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也可以更好地说服、劝导群众。

02

《民法典》法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网安辅警孙建壮学习后表示,近期吴桥县也发生了小学生盗用家长


转载请注明:http://www.wubaozx.com/wqxly/7269.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