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吴自然资规告字[]3号
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批准,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吴储[]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吴储[]4号
该宗地位于
书香名府南侧
.6
居住用地
小于等于1.8
小于
等于30%
大于
等于35%
70年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
申请人可于年6月19日至年7月8日16时,到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索取有关资料,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年7月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提交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年7月8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从年7月9日9时起到年7月22日16时止,地点在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户名:吴桥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河北省吴桥县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
行号: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齐全部出让金。
3.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4.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5.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6.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