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7日星期二
限行尾号:3和8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
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以东、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停办及停机时间安排(一)年4月份医保费申报征收工作已经正常停止,5月份相关工作时间另行通知。(二)年4月30日18:00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二、停机影响范围及处理措施系统停机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全市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和医保结算服务。系统停机期间,市医保局将联合市税务局对所有未缴费的医疗保险核定单进行作废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开机后,由医保部门重新批量推送未缴费核定单,通过医保—税务平台推送至税务业务系统,缴费人核实确认后继续缴费。参保人员市域内就医购药,先由个人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可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参保人如须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待新医院申请直接结算。系统停机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重新启动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在沧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