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转发河北省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省对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此次,河北省成立专门督查组,重点检查未核查项目和核查不合格项目,彻底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弄虛作假等行为!
廊坊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专项督查近日,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督查的监督激励作用,定于近期对全省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展开专项督查。廊坊市违规违建和房地产项目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河北省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省对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河北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督查通知河北省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对全省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
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督查的监督激励作用,定于近期对全省滑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内容及方式
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市解遗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赴所辖县(市、区)督查。督查结束后与各市交换意.见,形成督查报告。
(一)听取市政府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情况、动态监管台账项目推进解决情况、“办证难”项目转移登记办理情况、配合人大、纪委监委联动监督情况、配合专项巡视情况、经验做法等。
(二)核查各市未核查项目和核查不合格项目。对年排查出的全省个问题项目和个问题项目中未抽查过的项目进行核查,对今年以来省督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核。
1.“办证难”项目:查看项目建设和验收(认定)手续、通知业主办证的公告,查看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或不动产登记卷宗核查首次登记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或以电话形式随机与业主沟通,保证业主已经或能够随时办理转移登记。
2.“入住(回迁)难”项目:查看项目土地、规划、施工等建设手续,到项目现场核实情况;异地安置的项目核验协议签署情况。
3.“征收(拆迁)难”项目:查看征收(拆迁)项目的方案、公告、安置补偿协议、项目撤掉的决定等资料,同时到项目现场核实拆除情况。
4.“烂尾楼”项目:查看土地、规划、施工等手续,到项目现场核实复工情况。
5.“非经营性公建"项目:查看相关资料确定问题类型;查看应建未建项目按规划要求启动补建情况;查看应移交未移交的项目将配套设施移交给相关接收单位情况。
6.“违法违规”项目:查看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到位情况,处理(处罚)案卷情况。
(三)督导检查动态监管台账项目推进解决情况。督导检查各地动态监管台账项目推进解决情况。
(四)检查各地“回头看”工作情况。10月20日以来,各市开展已解决项目全面核查“回头看”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开展已解决项目核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二、督查人员及分组
分组督查共分6个督查组,每组4-5人,由省解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厅级领导任组长。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张家口、承德)
组长:李旭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韩立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产处二级调研员
组员:卢卫东保定市住建局稽查大队
王晓同邯郸市房管局房产稽查执法大队
卢志刚三河市住建局办公室
联络员:韩立敏()
第二组(负责督查唐山)
组长:齐敬忠省公安厅治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副组长:陈建平省公安厅治安支队副处长
王炜住房城乡建设厅房产处副处长
组员:刘彦永清县住建局信访办主任
罗占龙定州市解遗办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陈建平()
第三组(负责督查保定、定州)
组长:任玉芳省人防办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贾国庆省人防办防护建设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组员:蒋定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量中心
孙楚棋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赵希超秦皇岛住建局
联络员:贾国庆()
第四组(负责督查邢台、邯郸)
组长:韩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军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中心副主任
组员:吕宗楠省地方企融监督管理局
孟繁斌涿州市住建局稽查队
蔡冬良沧州市吴桥县房管中心房产管理科
联络员:刘军磊()
第五组(负责督查廊坊、秦皇岛)
组长:王明才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办副主任副
组长:孙峻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副处长
张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档案馆副馆长
组员:孟亚宾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
马天恩衡水市解遣办
吴晋宇唐山市住建局工程处
联络员:张丽()
第六组(负责督查衡水、沧州、辛集)
组长:杨英生省信访局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赵朔省信访局接访三处副处长
周运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产处四级调研员
组员:王江峰邯郸市建设局城发集团
张明刚邢台市解遣办督查二室
联络员:周运钊()
石家庄市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李旭阳副厅长带队,组织六个督查组于11月12日下午开始统一督查,联络员:韩立敏()。
三、时间安排
(一)实地督查(11月24日前)。各督查组根据省解遗办督查统一安排,赴各市进行现场督查(具体赴各市时间请与各督查组联络员沟通确认),填写督查表格,形成督查台账、问题清单和督查报告。
(二)汇总情况(11月25日前)。各督察组根据省解遗办督查安排,完成督查数据及问题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各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准确、实事求是。项目核查表和汇总表要填写完整、统计准确,由检查人员和组长签字后按时上报。
(二)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提前整理迎检有关资料,积极配合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三)督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标准住宿、用餐、用车,不搞超标准接待,不组织与公务无关的活动,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佩戴口罩。
(四)省解遣办根据督查台账、问题清单和督查报告,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市或者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将好的做法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对于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抄送各市政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弄虛作假,清理规范不彻底、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问题,将直接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据情节程度,约谈当地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并提出问责建议。
河北省能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今日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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