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补助款违规收费helliph

保定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阜平县城南庄镇三官村党支部书记张发同、党支部副书记张生明、村会计王二锁挪用移民搬迁补助款问题。三官村从县财政下拨的移民搬迁补助款中抽取20%用于村杂项开支,涉及资金3.92万元。张发同、张生明、王二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曲阳县齐村乡温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韩国法对上报的危房改造项目信息把关不严问题。在温家庄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韩国法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对上报的危房改造住房面积数据精准核查,造成村民韩某超标上报改造住房面积98.5平方米。韩国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易县良岗镇五间房村村委会主任赵振德未按政策要求实施扶贫项目问题。年12月至年10月,易县财政局两次拔付五间房村专项扶贫资金共计35万元,用于羊场建设和绒山羊的养殖。截至年6月,该项目仍未实施。赵振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涞源县涞源镇北台村党支部书记李辉、支部委员兼村主任孙新忠违规分配扶贫羊、违规收取保证金并挪用的问题。李辉、孙新忠按全村农业户口平均分配扶贫羊,且违规向养羊户收取保证金6.6万元,并用于偿还村里所欠债务。孙新忠、李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保定市纪委)

1.唐县高昌镇贾庄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恩会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年1月,王恩会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兄王福恩办理低保。王恩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阜平县城南庄镇马兰村党支部原书记白万强、时任村会计胡万青、村委会主任白万科、村党支部原委员陈贵等人挪用扶贫款、骗取移民搬迁资金问题。白万强、胡万青、白万科利用职务之便,将上级拨付马兰村公益林补助款.65万元中的54.61万元,违规用于该村日常开支;陈贵在办理移民搬迁过程中,通过伪造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手段,骗取移民搬迁资金2.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阜平县纪委审查期间将2.4万元追回。白万强、胡万青、白万科、陈贵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顺平县白云乡淋涧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俊彦骗取养猪扶贫款问题。年7月,刘俊彦与他人成立顺平县宝俊肉猪农民专业合作社。年7月,该合作社与本村户村民签订入社协议书,其中67户不是贫困户,不符合领取养猪扶贫款的政策要求。年9月,刘俊彦以村委会名义支取户村民养猪扶贫款21万元,归入该合作社作为经营资金使用。目前,21万元扶贫款已退回淋涧村村委会。刘俊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曲阳县范家庄乡铺塔石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振国、村委会主任王永明违规使用移民搬迁项目款问题。王振国、王永明将村移民搬迁项目款16.4万元,违规用于农田道路建设。王振国、王永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博野县南小王乡李家陀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学麦套取国家扶贫补贴款问题。李学麦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养羊户和蔬菜种植户的方式套取国家扶贫补贴款7.1万元占为己有。李学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再看看其它市的

唐山

  日前,省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其中唐山1起,秦皇岛一起。

1.

  乐亭县姜各庄镇母强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树存截留挪用低保资金问题。年2月,张树存扣留本村一名低保户低保金元,发放给其他村民。张树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5月,张树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吴桥县桑园镇党委副书记于大玮、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洪岗搞形式主义、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问题。年,于大玮、张洪岗在负责该镇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对危房改造户申报资料的审核流于形式,把关不严,致使多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列入危房改造户名单。年6月,于大玮、张洪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行唐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志永及会计刘丽娜,翟营乡副乡长安静宇对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年至年,翟营乡宋营村郭某等人以贫困户名义骗取瓜果种植大棚扶贫项目资金35万元,郭志永、刘丽娜、安静宇工作失察。年,郭志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刘丽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静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银窝沟乡林业站站长于永翔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问题。年1月至年10月,于永翔的妻子和儿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低保金,于永翔不予制止。年7月,于永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宁晋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李文宅贪占扶贫资金问题。年10月,李文宅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期间,将培训结余费用.2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年5月,李文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隆化县尹家营乡上京堂村党支部书记辛国存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年2月,辛国存在申报某合作社枸杞种植扶贫项目过程中,将不知情的7户贫困户一并上报,冒领扶贫资金3.5万元。辛国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5月,辛国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

昌黎县两山乡河东张各庄村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谭红霞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年,谭红霞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伪造资料,以其儿子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8万元。年6月,谭红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

涞水县九龙镇高铺村报账员马超违规收取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资金问题。年12月,马超在收取高铺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资金过程中,违规多收取元。年7月,马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

景县王谦寺镇前油房村党支部书记车振荣、党支部委员兼现金保管丁立站违规收费问题。年,车振荣和丁立站在优质小麦推广扶贫项目发放化肥过程中,向每名村民收取30元服务费,共计1.4万余元,用于村务支出。车振荣和丁立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6月,车振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立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

广平县南阳堡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胜岭优亲厚友、违规发放扶贫物资问题。年,王胜岭在实施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过程中,违规向亲友发放麦种45袋。年3月,王胜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青龙满族自治县双山子镇红石岭下村党支部书记李海、村文书许占江向低保户违规收费问题。经查,年,红石岭下村党支部书记李海、村文书许占江在为群众办理低保时,向84户群众每户收取复印费、人工费30元,共计元。李海、许占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干沟乡石盖子村党支部书记周庆华违规分配扶贫财物、办理低保把关不严问题。经查,年至年,石盖子村将上级拨付的只扶贫羊全部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将70只扶贫羊变相卖给个人。年将16户危房补助资金平均分给34户当年建房户。年在低保审核中把关不严致使5名不具备低保条件的人员违规被纳入低保。周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王树章、村委会主任贾海英、村文书李仕海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年至年,河东村将17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3万元平均分配给35户建房户。王树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贾海英、李仕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下草碾村党支部书记刘宝违规分配、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年,上级拨付下草碾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下草碾村将其中的8.65万元平均分配给25户建房户,将剩余11.35万元截留列为村集体收入,用于年新民居改造工程支出。刘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石门子村党员王学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年,王学实施了危房改造,担心验收不过关,便利用他人已验收的危房改造房屋通过验收,并领取了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年5月核查过程中,王学将元补助资金主动上交。王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钱杖子村党支部书记刘素莲,支部委员钱永庆、刘春海骗取“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问题。经查,年,钱杖子村为获取“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在未向村民筹集资金的情况下,由村里先行垫付3.54万元,共获取各级财政奖补资金10.63万元。刘素莲、钱永庆、刘春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青龙满族自治县马圈子镇杨杖子村文书田佐林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年,田佐林在未征求村党支部书记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将杨杖子村5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75万元平均分配给24户建房户。同时,田佐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田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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