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20时许,吴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长江东路电力局附近路段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一辆白色SUV缓慢驶来,民警拦停对驾驶员范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范某主动配合检查并信心满满地说:“我绝对没酒驾,我晚上没喝酒。”可测试显示为25mg/ml,已达饮酒后驾驶的标准。看到此结果,范某才承认自己中午喝了酒。
据范某交代,当天中午,他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不少白酒,饭后酒意上头便回家休息。经过一下午的休息,他自我感觉酒醒了,晚饭后,范某便驾车搭载老婆去商场购物,没想到刚行驶一公里,就被查出酒驾,范某后悔不已。
因驾驶员范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范某处以罚款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现曝光5月9日至5月10日酒驾、醉驾名单,请大家引以为戒。
酒驾:
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