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日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市文明办在各县(市、区)文明委和系统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了资料申报、实地考察等评选基础工作,就负面清单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市文明委领导审阅同意,确定了拟向省文明办推荐名单。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我市拟推荐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市文明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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