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区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凡年满12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实现“应接必接”,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年9月3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有禁忌症外,应实现接种“清零”。
三、自年9月3日起,对出入全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超市、饭店、宾馆、酒店、医院、养老院、影院、网吧、游戏厅、酒吧、KTV、农贸市场、银行网点、汽车站、公交车、景区景点、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天府健康通”疫苗接种信息),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四、全区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五、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