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整,朱婧红院长亲自挂帅出征,下达执行命令,带领全体执行干警登车出发,以雷霆之势奔赴各个执行现场。两名县人大代表监督见证执行。
案情一原告刘某与被告温某买卖纠纷一案于年1月22日达成和解,温某承诺年5月31日前偿还元欠款。但温某一直未履行协议,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来到温某家中,在家中把温某控制住,将其拘传到法院。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温某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当即表示愿意马上偿还元欠款。
案情二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至吴桥法院,法院判决陈某偿还本息元,但陈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传唤陈某到庭,进行案件约谈,但陈某一直未履行。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陈某住所时,陈某正准备出门,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将陈某控制住,随后拘传到法院。
执行干警对陈某释法明理,面对面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现场将元转至原告账户。
案情三黄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吴桥县凯达汽车运输队起诉至吴桥法院,要求黄某偿还购车款本金元,但黄某一直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经多次案件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均未到庭,也未申报个人财产。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黄某住所时,将黄某控制住,随后拘传到法院。
执行干警耐心释明应负的法律义务以及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大震慑下,黄某当庭偿还元,并达成执行履行协议。
案情四程某欠梁某借款10万元,逾期未还,梁某将程某诉至吴桥法院,法院判决后,程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梁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程某,于年5月2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程某一直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程某住所,尚在睡梦中的程某十分惊讶,随后被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对其重申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迫于法律威慑,程某多方筹措资金,正在准备履行义务。吴桥法院始终高度重视集中执行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婧红亲自带队指挥调度,院领导杨明、王景翔、李敬育全程参与,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参与行动,他们之中有新入职且刚刚年满23周岁的杨佳霖,有年过半百,已经59岁的优秀复转军人李树芳、王中合,还有3位放弃照看老人孩子时间参与行动的女同志。行动中采取拘传、搜查、查封财产等多种措施,战果良好,共拘传4人,搜查7处,扣押汽车2辆、电动车1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得到了中院院领导的认可及推广,得到了县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点赞。
在此,吴桥县人民法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部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重告诫所有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供稿:纪录珉
审核:李敬育
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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