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至9月为在校贫困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本科(专科/高职)院校每年最高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元。
优惠政策:在校期间有国家贴息。
贷款时限:20年
大学生入学资助每年8月-9月为当年新升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路费资助。
标准:省内高校元/生,省外高校元/生。
高(职)中“三免一助”即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按照实际收费标准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元。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元。
资助范围:在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扶贫办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户等。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元。
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即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元。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即为小学、初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程教科书,并对家庭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优先补助生活费条件:父母或其中一方死亡、家庭成员身患残疾丧失劳动力、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遭受突发事故致贫等家庭学生;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学生和被征地农民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扶贫办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户等。
补助标准:小学生均元/年,初中生均元/年。
学前资助学前教育资助对象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实施范围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资助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5、有扶贫办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子女。
资助标准:每年免除保教费元。
素材来源:教体局
编辑:生花天奇
责编:李秀岭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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