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吴桥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近期立案、缴费、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一、广大人民群众有诉讼需要的,建议采用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等网络方式,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二、吴桥县人民法院司法管辖区域内的群众需要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采取“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在吴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跨域立案。吴桥辖区外广大群众需来吴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三、有开庭安排的群众或疫区当事人,建议向主审法官申请网上开庭;必须现场开庭,因交通管制无法到场的,可以向主审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到现场开庭的群众请带好开庭传票及其它证件,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四、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们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五、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拨打-,-。六、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拨打吴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或热线进行咨询。

吴桥县人民法院

年1月27日

素材来源:县法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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