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每户家庭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后,出门采购生活物资,返家后立刻清洁消毒。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它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之外,原则上不再外出。
二、全县所有村庄、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出入一律测温,出具有效证件并做好登记。非本村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原则上不得进入村庄,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全县居民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一天两测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并立即实行自我隔离。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在外返回人员,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委会报告并进行自我隔离。不主动申报,私自在外活动,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四、严禁私自举办、参与集体出行、就餐和其他聚众活动,一经发现,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尤其是“红白事”要压减至最小规模,“红事”要做工作,停办或延期;“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向所在村委会、单位报备,村委会、单位依据防疫要求监管到位。
五、临时管控措施解除前,沧县在外人员、外地在沧县务工或经商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返回,由所属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相关单位负责电话通知。确需返回的,提前向所属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相关单位报告同意后,方可返回;经批准返回后,要先隔离14天,一天两测体温,无症状方可外出。企业复工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批准返回后,要先隔离14天,一天两测体温,无症状方可上班。
六、所有卡点、检查站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履职,严格管控到位;对于不落实管控要求、履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七、对拒不接受检查,拒不听从各卡点、检查点、村委会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寻衅滋事甚至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八、全体党员、团员、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学生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凝聚群防群控合力。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暂时的不便,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快地战胜疫情,更快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只要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就一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县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00年月5日
盐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目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防止疫情扩散,从即日起,最大限度限制人员流动,严格人员管控,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每户家庭每天只能安排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外出1次采购生活必需品。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它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之外,原则上不再外出。
二、所有村、社区、居民小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村(居)民一律测量体温、凭身份证进出。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确有需要去盐山以外的人员,要提前报告,并履行相关的报备手续,经村(社区)、单位同意后方可外出。返回时,要先如实报告在外轨迹,经核实且无发热等症状,经村(社区)、单位同意后方可返回,返回后要居家隔离14天。
四、村、居民小区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必须佩戴医院就诊。各乡镇(临时社管委)、村(社区)要履行严格的报备手续,并派车派员监督。
五、严禁全县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红事”延期;“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
六、要全面摸排盐山在外人员,并由本乡镇(临时社管委)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负责电话通知,一级响应机制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回。凡外地在盐山务工或经商的人员如需返回的,需对方向防控办发函,批准后方可返回。除经批准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
七、对拒绝接受检查,拒不听从卡点、检查点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寻衅滋事甚至聚众闹事等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八、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告要求,发挥好带头作用,同时管好自己家属、亲戚,并主动做好朋友、邻里的工作,努力做到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赌博。凡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九、所有卡点、检查点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履职,严格管控到位;对于不落实管控要求、履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十、发热人员、无症状人员外出,都要填写外出登记表,建立档案,由各卡点、检查点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各乡镇(临时社管委)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以上十条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盐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00年月4日
南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按照省、市一级响应要求,经南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每户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后,出门采购生活物资,返家后立刻清洁消毒。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全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口,一律采取测量体温后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出措施。外村(社区、单位)及外地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村(社区、单位),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确有需要去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提前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履行相关的报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回时,要先如实报告在外轨迹,经核实且无发热等症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返回,返回后要居家隔离14天。不主动申报,私自在外活动,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四、严禁全县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红白事要压简至最小规模,“红事”要做工作,停办或延期;“白事”要一律从简,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 五、全面摸排南皮在外人员,并由本乡镇村、街办社区和相关单位负责电话通知,一级响应机制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回。凡外地在南皮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回,由县公安局摸排后,防控办责成相关单位及时通知。企业复工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批准返回后,要先隔离14天,无症状方可上班。 六、对拒不听从各卡点、村委会、社区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同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七、全县党员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凝聚群防群控合力。 八、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南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00年月5日重磅!河间、献县、吴桥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每户一天或两天派1人出门购物综合自:沧州发布、盐山快报、南皮发布、网信献县、吴桥微在线、河间广播电视台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