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了石家庄衡水沧州秦皇岛

点击上方蓝字   经上级批准,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急需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5名紧缺高层次人才。

  三、岗位(专业)及数额

  医院:临床医学类3名。

  医院: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2名。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含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年龄;

  4、年龄时间截止到选聘通知公告日;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

  1、报名时间、方法及要求

  报名时间:年12月2日—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过期不再受理。

  方法及要求:报名人员到医院人事科、医院人事科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同版照片4张(附电子版),《晋州市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医院人事科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晋州市卫计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在资格审中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名资格外,将建立诚信档案,在晋州五年内不得聘用。

  3、面试

  按规定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拟选聘人数时,根据面试总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拟选人员。

  (二)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和政审工作由医院、医院和晋州市卫计局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内容按照石家庄市公开招聘政审内容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在晋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医院人事科:

  医院人事科:

  晋州市卫计局人事科: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河北石家庄晋州市安监局选聘紧缺高层次人才2人

 河北石家庄晋州市安监局选聘紧缺高层次人才2人,报名时间[年12月4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名人员到安监局办公室(晋州市和平街号)进行报名。公告详情:

晋州市安监局选聘(公开选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经上级批准,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急需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2名紧缺高层次人才。

  三、岗位(专业)及数额

  晋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危险化学品处置2名。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含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年龄;

  4、年龄时间截止到选聘公告日;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

  (一)选聘。

  1、报名时间、方法及要求

  报名时间[年12月4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方法及要求:报名人员到安监局办公室(晋州市和平街号)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同版照片4张(附电子版),《晋州市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

  由安监局和安监大队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在资格审中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名资格外,将建立诚信档案,在晋州五年内不得聘用。

  3、面试

  按规定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拟选聘人数时,根据面试总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拟选人员。

  (二)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和政审工作由安监局和安监大队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内容按照石家庄市公开招聘政审内容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在晋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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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枣强县事业单位招聘75人

 河北衡水枣强县事业单位招聘75人,报名时间:年12月11日--13日。年12月21日在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公告详情:

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年枣强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含就业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年12月1日之前(含12月1日)有效。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12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12月1日后出生);

  5、乡镇事业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招聘岗位限枣强县户籍(详见《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备注”栏);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条件是指:符合岗位要求,服务期满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之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8、所有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年12月11日--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12月13日下午5:00截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联系。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3)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4)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往届已在我市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报考人员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本县户籍及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服务期内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如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需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符合衡征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县级武装部证明和退役证。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及缴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元。

  属于低保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费报名;属于贫困户的考生需提供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免费报名。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年12月21日在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面试比例: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不包含《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开考比例为不限的招聘岗位。

  五、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3、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6、总成绩合成。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七、考核、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辞退。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后果自负。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应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6、本次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本公告由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河北沧州吴桥中学校园招聘教师13人

报名时间:12月10--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崇实园11号楼房间。公告详情:

 年吴桥中学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9号)和《沧州市献县等6县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沧人社字[]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吴桥中学急需教师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报请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校园招聘教师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校园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试讲、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科目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13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老师2人、生物老师1人、地理老师1人。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应聘岗位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年12月10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0--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崇实园11号楼房间。

  3.应聘人员持简历、毕业证(届及以前毕业生带)、学位证(届及以前毕业生带)、报到证(届及以前毕业生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地点:12月12日上午9: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值:高中全部教学内容,数学满分分,语文满分分,英语满分分,其余科目满分分。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人提前30分钟抽题备课,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5分钟,满分90分。

  (3)试讲后当堂抽取面试题,面试时间5分钟,满分10分。

  计算总成绩时需要将数学、语文、英语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数学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60%;语文、英语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60%;其余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就业人员名单,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第一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拟就业人员与吴桥中学签订《拟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审查、体检、考察

  拟就业人员于年8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有:笔试准考证、个人档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吴桥县人力资源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吴桥中学将拟聘用人员的情况汇总报县人社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九、其它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试讲、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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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燕山大学招聘辅导员5人

报名时间:年11月25日-12月7日24时。

公告详情:

关于燕山大学年面向校外招聘辅导员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外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最高学历)开展辅导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年度招聘职数为5名。招聘的岗位为学校编制内设岗,由学校实行人事代理,按照《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燕大校字[]94号)文件(见附件1)执行。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在年2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起始学历及其他各学历层次均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层次(本科一批层次院校以《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不含本科二批和本科一批并存的院校,起始学历不含专升本);

  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在年2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起始学历及其他各学历层次均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

  6.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且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者优先。

  7.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燕山大学主页上发布。

  2.电子邮件报名及初选

  (1)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同发送至ysuzhp2

ysu.edu.cn。

  (2)报名时间:年11月25日-12月7日24时。

  (3)学校对电子邮件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审核,并以招聘职数5:1的比例确定初选通过人员。对初选通过人员将以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按照报名表联系方式)进行通知,确认能否参加现场报名。初选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燕山大学人事处人事科(世纪楼室)。

  (2)现场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燕山大学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2)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3)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4)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期间各类证书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等);

  5)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兼职或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将不予受理。

  4.笔试和心理测评

  (1)笔试和心理测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辅导员工作实务、文字表达能力测试等;心理测评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3)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自备2B铅笔、橡皮。

  (4)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评,笔试结束后即进行上机心理测评考试。

  (5)心理测评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职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满分分,应聘者笔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

  5.面试

  (1)学生工作处提前1天通知面试者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

  (2)学生工作处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3)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每位应聘者的面试时间在15分钟左右。

  (4)面试满分为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如何,均视为该应聘者最终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最终成绩的排名。

  6.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见习考察

  (1)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职数的2倍确定见习考察名单,并通知见习考察具体时间。

  (2)若见习考察名单的最后一位次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安排见习考察者到相关学院实习一周。见习考察结束时,相关学院党委根据学工处发布的《辅导员见习期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给出是否适合担任辅导员的结论。

  (4)不参加见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8.确定拟聘人员

  (1)见习考察期结束后,在见习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职数确定拟聘人员。

  (2)若拟招聘的最后一位次出现应聘者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3)人事处将在燕山大学主页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入校过程中,拟聘用人员若无法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则按报名时填写不实信息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其他

  1.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路费、住宿等费用。

  2.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全程须在监察审计处监督下进行。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号,乘车路线如下:

  (1)北戴河火车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2)秦皇岛火车站:乘6路、34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3)山海关火车站:乘33路公共汽车到四道桥汽车站转34路、6路或32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2.咨询

  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潘芳,刘畅;

  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联系人:徐进。

  3.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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