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于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警示
唐山热点消息近日,河北省迁西法院对县域两例非访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林某某、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
年10月27日,被告人李某某组织其他上访人员聚众扰乱观摩会秩序,致使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观摩调度会无法正常进行,影响了全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年5月18日晚,迁西县公安局指令汉儿庄派出所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员,到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公安检查站制止林某某、王某某的非法上访行为,劝说其返回居住地,系依法执行职务,被告人林某某、王某某不听劝阻,反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两起案件的三被告人多次到北京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或训诫,曾数次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迁西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年7月11日迁西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召开李某某信访事件听证会,年7月14日迁西县联席办下达李某某信访事项听证意见,李某某信访事项为最终意见,信访事项终结后,李某某仍到北京非访数次。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信访应该依法逐级,中央和国家机关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依法查处、打击非法信访。
“这两起非访案件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法官提醒,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要通过理性手段和合法渠道,依法逐级信访。
(来源:河北法院网)
案例警示
近年来,浙江省瑞安市少数不法人员借信访之名,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提出非分要求,谋求非法私利,扰乱社会秩序,严重损害了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近两年来瑞安市加大了对进京非法信访和扰乱信访秩序的违法人员的处罚力度,共依法行政拘留24人次、训诫警告15人次、刑事拘留9人次(其中逮捕7人)、取保候审10人次,进京非访同比批次和人次分别下降30.8%和29.4%,有效遏制了进京非正常访的上升势头,特别是今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实现了进京“零非访”,有力维护了我市的正常信访秩序。
(来源:《瑞安日报》)
案例一
案件简要:高楼镇信访人蔡某甲、蔡某乙、蔡某丙、苏某甲、苏某乙,自年3月以来,多人轮流进京非正常上访,而且还通过手机短信群发功能,煽动其他人进京非正常上访,并多次携带自制横幅标语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高喊口号、聚众闹事、甚至出手殴打、撕咬公安干警等极端过激行为,情节严重。
处罚情况:年11月至年3月间,瑞安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分别对蔡某甲、蔡某乙等5人依法予以逮捕。
案例二
案件简要:塘下镇信访人周某于年6月28日在浙江省信访局门口以往自己身上泼汽油预自焚的极端过激行为,被杭州公安机关制止,扰乱公共秩序,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之后,周某不听劝阻,又不断进京非正常上访10余次,在京多次重复到中央国家机关非正常上访、闹事,并辱骂工作人员,后来又到北京其他敏感地区非访,被北京公安局西城分局巡警制止。同时周某在京期间以滞留北京或再次进京上访要挟接访干部,强行索要路费、香烟钱数千元。
处罚情况:年5月15日,瑞安市公安局对周某予以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执行逮捕,8月17日移交给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5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现案件尚在审理中。
案例三
案件简要:年11月2日,锦湖街道陈某、林某、丁某等20余人因建筑工地的工资结算问题到市政府正门前打横幅、喊口号,且不听在场工作人员和民警劝阻,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办公秩序和环境。
处罚情况:瑞安市公安局对陈某、林某予以行政拘留4日,以及丁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
案例四
案件简要:年11月20日,塘下镇瑞城公馆业主20余人因房开公司逾期交付房屋到市府门口打横幅非正常上访,并拍照发微博、北京到哪里治疗白癜风北京治疗白癜风术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