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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沧州行动

年8月,河北省沧州市成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作为地处东部沿海的三线城市,沧州近年来经济发展增速快,文化需求相应增大,在公共文化建设方面,既拥有文化活动日益活跃、文化服务队伍素质增强、文化产品不断创新等优势,也存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础薄弱、文化区域发展不平衡、文化服务项目供需不合理、服务体系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短板。因此,对于沧州来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具有十分重要和特殊的意义。如何承担好创建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如何建设具有沧州特色的公共文化?沧州市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为行动指南,既发挥政府强有力的主导作用,又调动丰富的社会力量,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格局。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的要求,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在图书馆设立理论自习室,掀起全民阅读的高潮。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沧州市委、市政府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明确提出强化使命责任,积极主动作为,以负重前进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交出示范区创建的优异答卷。

调动社会力量走好融合发展之路

今年10月,“文化八仙桌”、沧州区域文化研究所等50家组织和单位成为“文化干细胞”先期试点。实施“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是沧州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机制研究”课题的重要实践。

创建示范区,过程在创建,目标在示范。只有探索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且可借鉴、可复制的新经验、新做法,才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示范区。沧州市委书记杨慧倡导结合沧州文化梳理沧州文脉,用文脉来滋养沧州文化的发展,让政府和社会力量结合、传统文化和当代需求结合、优秀传统道德和当代核心价值观结合,共同推动示范区建设。为此,沧州市立足实际,深入探索,按照“文化为社会、社会办文化”的理念,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组成课题组,确立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机制研究”课题,并大力实施“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目前,《关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已相继出台,制度设计、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沧州市图书馆率先进行理事会试点工作,群艺馆、博物馆市县联盟得到文化部专家的肯定,各项活动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文化志愿者是沧州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中坚力量,在年京津冀传统工艺暨文化创意产品展览展销会、年第16届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等大型文化活动中,都有文化志愿者的身影。截至目前,沧州市已命名并授牌个单位为首批文化志愿者服务基地,文化志愿者注册人数余人,文化志愿服务品牌项目50多个。广大文化志愿者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了图书馆讲座培训、图书导读、博物馆讲解、文艺演出、文化下乡等志愿服务。

沧州市按照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便利化原则,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新方法。其中,沧州市图书馆的“遇书房·经典阅览室”项目被评为中国图书馆学会“年阅读推广优秀项目”。“晓岚阁”分馆、“天合·耳语”城市书吧、“爱可儿”少年儿童城市书吧等9个城市公共阅读场所有效扩大了服务范围,真正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延伸到城市的东西南北,延伸到老百姓身边,使更多市民能就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夯实过程管理打好创建“攻坚战”

自开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这项工作即成为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沧州市顶层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沧州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管理若干制度规定》,并以此为依托,逐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例会、专家咨询论证、专家跟踪指导、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群众评价反馈、经费管理、宣传报道、档案管理等22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文件,基本形成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过程管理。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全市上下形成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的工作态势,为了坚决打赢创建“攻坚战”,沧州市领导多次研究调度,对创建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沧州市创建办对照验收标准梳理任务清单,做到问题整改措施明白、推进流程图明晰、责任分工明确;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督查机制,对存在的问题以沧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创建办的名义联合进行每周通报。创建过程中,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36个部门协调联动,调动全市的力量开展精准创建。

为进一步营造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氛围,沧州市以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和社会宣传为抓手,形成持续集中、覆盖面广的宣传局面。截至目前,本市“两报一台”发布创建相关消息多篇(条),省级媒体发布报道63篇(条),国家级媒体发布报道48篇(条);沧州市内公共交通、文化场所电子屏无间隔播放宣传口号,发放公共文化宣传海报和宣传品共计5万份(件);沧州市河北梆子剧团、京剧团、杂技团等文艺团体和文化馆站也利用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等时机,积极宣传创建工作,成为打赢示范区创建任务“攻坚战”的生力军和宣传队,有效提高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完善四级网络设施建设紧锣密鼓

在中心城区,沧州图书馆、沧州博物馆、沧州体育馆、沧州荀慧生大剧院、沧州名人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已成为沧州亮丽的文化名片。沧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改(扩)建工程已完工,群众艺术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县级“两馆”和“一站一中心”基础建设进入快车道,一座座文化设施拔地而起。截至目前,沧州市共投资近10亿元,新建“两馆”项目11个、改扩建项目6个。在河间市,镇企共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镇党委、政府把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增强了全镇文化实力。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依托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重点工程,沧州强力提升“一站一中心”建设水平,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正逐步建立并日臻完善。

同时,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既要“键对键”,又要“线连线”。沧州投资建设了沧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建成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7个,以三馆为依托的数字化服务网络延伸到县、乡、村,集信息发布、文献检索、信息咨询、借阅预约、讲座展览等于一体的在线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实现全覆盖。遍及乡村的农村大喇叭,也在用崭新的理念、先进的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让党的声音到达最基层。

打造特色文化形成地区品牌格局

今年6月,经过精心准备,吴桥杂技、沧州武术、沧州舞狮的表演者,以及从沧州“百姓乐”公益大舞台走出来的“群文明星”,登上央视“群英汇”舞台,展示了沧州群众文化的独特魅力。

在创建示范区的过程中,沧州市努力打造特色文化,形成了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品牌格局。第十六届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专门部署了杂技节目“六进”公益演出、杂技庙会和文化惠民专场。沧州市级财政出资余万元购买地方戏,组织送文艺下乡、送戏下乡、图书流动服务等送文化活动余场。经过逐级申报、层层把关、专家研讨,已在全市梳理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项目和亮点选题近70个。此外,黄骅乡村音乐节实现了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任丘大鼓花会艺术节弘扬了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多得的民间文化瑰宝肃宁武术戏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在彰显地域特色的同时,沧州市也在努力实现区域文化的共建共享。

对外彰显沧州魅力,对内丰富文化内涵。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冲刺阶段,沧州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携手前行,努力建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为文化事业注入新鲜血液

  ——《关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解读

  提示:近日,我市出台《关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到年底,将在全市培育个具有沧州文化特色、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标准规范的“文化干细胞”;培育50个符合政府购买条件的文化企业、组织,形成政府购买的承接主体动态管理库;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平台及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工作,使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

三种文化类组织和小微企业可自愿加入

  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文化干细胞”是指活跃于城乡的各类小微文化企业和组织,对激活、复制、繁荣发展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培育文化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加快文化建设、服务大众的重要补充。

  根据《意见》要求,“文化干细胞”工程的培育对象范围包括:纳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的文化团体、协会及民间文艺队、文化大院、文化户等公益性合法文化服务组织;在市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博物馆、图书馆(吧)、书画院、艺术院团、纪念馆、美术馆、收藏馆、陈列馆等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市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微文化企业。

  文化类社会组织和小微文化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加入后根据主营业务范围,除负责做好相应业务的公共服务外,还要发挥主营业务优势和特色,向公众提供适应需求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如博物、图书、美术、书画等场馆类单位应明确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公益性展览、阅读等项目,每年开展4次及以上公益性活动可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艺术表演类机构每年提供5场及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公益性演出、艺术普及等活动,可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民办文化团体、协会、文化大院、文化户等文化组织每年提供5次及以上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可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分类培育“文化干细胞”,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意见》,我市将按照分类培育管理原则,分为自办文化组织、依法登记的文化类社会组织、文化企业等三类,根据不同类别社会力量参与特点建立“文化干细胞”管理运行标准,形成“文化干细胞”库,实现动态管理运行。通过采取注册管理、备案管理、绩效管理、考核管理等方式,提高“文化干细胞”的规范化程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政府鼓励支持“文化干细胞”自主或合作开展活动。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项目建设,为其提供项目运作、集成策划、宣传推介等专业支撑,积极组织特色文化品牌项目跨区域服务,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设施、管理等优势,采取提供活动平台、合作开展项目等形式,与对口的“文化干细胞”进行多形式的合作,扶持、指导,带动其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根据服务人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每年组织一次“文化干细胞”星级评定。对达到一定条件、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高的相应等级“文化干细胞”给予政府奖励。对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一定时期内不能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文化干细胞”,实施动态退出机制。

多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文化项目

  《意见》中指出,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纳入各级政府重点督导工作和对各级文化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范围,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当好政府参谋,做好辖区内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税务、民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有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促进和管理工作。

  政府专门安排“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专项资金,以“以购(奖)代补”方式对优秀“文化干细胞”进行支持和激励。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填补本地相关文化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沧州文化特色的文化场馆。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各级政府在符合用地功能建设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社会力量利用废弃用地、老旧厂房、仓储用房、历史街区、老旧民宅村落等用于兴办公共文化项目。

  此外,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干细胞”组织机构的人才培养,定期开展“文化干细胞”单位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培训。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继承发展好地方特色文化。

年12月13日《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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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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