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昨天上午,在新华区开展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祁孟庄社区附近一处非法储存、买卖汽油场所,对涉嫌人进行传讯并对现场改装储运车辆进行暂扣处理。目前,质监部门已对现场油品进行抽样,涉嫌违法案件正待进一步处理中。
近日气温较高,非法改装、储存、买卖成品油存在安全隐患,对周边区域居民、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具有严重危害。
近期,我区将继续组织区商务、安监、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内各加油站点、国道两侧及周边物流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发展环境,营造社会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
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时间
年6月12日—7月11日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及无道路运输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行为。
(三)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供油行为。
(四)成品油零售企业(站、点)从不具备成品油批发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五)农村加油网点超范围经营汽油的。
(六)未经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点)及私设储存油罐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整治要求
专项整治期间,无证及无照手续不全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必须自行关闭停业,拆除经营设施,设备;农村加油网点超范围经营汽油的一律吊销经营许可。
对危害公共安全,拒不拆除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和违法销售成品油行为。
举报商务局()安监局()
环保局()公安局()
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
交警一大队()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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