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蔡县年中小学招生及学区划

上教〔〕号

上蔡县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城区各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号)等文件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强力推进以消除大班额为主要内容的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制度的重大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城区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学区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

(二)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城区小学由各中心学校统一组织,教育局终审,各街道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及学校具体招生方案、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尤其要将各中小学的学区范围绘制成示意图并配上详细的说明,在学校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

(四)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否则无法安排就读学校。

(五)坚持公、民办同招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截至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符合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符合县城区入学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及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于年8月23日至8月28日持房屋产权证、户口本(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到学区所属学校(小学、初中)进行网上报名前的资格初审。城区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生素质测试准考证及学籍信息表,到学生所在学区初中进行报名前资格初审。优抚对象子女需携带有关证件到统筹安排的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初审通过者,请于资格初审后至8月28日23:59前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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