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穆斯林回族同胞的盛大节日——开斋节。回族同胞对于开斋节十分重视,家家户户都会炸馓子、油香等富有民族风味的传统食品。可是,你对他们的饮食特点和饮食礼仪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一、清真(回族)食品的含义
各种不同宗教的规定中,对于饮食的规定是常见的和重要的部分,其中伊斯兰教对于饮食的规定更为详细。我们通常把信奉伊斯兰教的人们所食用的食物称之为清真食品,取其“清洁纯真”之意(语出清代学者刘岱舆“纯洁无染谓之清,诚一不二谓之真”),就是严格按照伊斯兰教的饮食禁忌要求所制作的符合“Halal”(音“哈俩里”,意为合法的,即符合宗教教法规定的)标准的食品。其最重要的依据是《古兰经》,其次是先知穆罕默德的教诲。
《古兰经》
——《古兰经》中明确规定:“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非诵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古兰经》第五章第3节),可见,所谓“诵真主之名而宰”,是说屠宰牲畜的人必须是穆斯林,而且必须是在念完“奉安拉之名”之后屠宰的、并且牲畜必须是活的;屠宰时,要宰喉部,使动物少受痛苦。
——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禁止信徒吃狗肉、猫肉、驴肉、青蛙肉等;
——关于水产品,根据安拉的启示:“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古兰经》第五章第56节),无须按照上述方式屠宰。
由此可见,穆斯林在饮食方面有着严格的宗教特色禁忌,体现了食物必佳美、食以养性的原则。在这一方面,大致有如下的分类:
禽类:食谷物、有嗉子(禽类脖子至胸之间暂时储存食物的囊)、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大雁等。似鹰嘴、食肉的、性情凶暴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
兽类:反刍(倒嚼)、有四蹄、蹄分两半、性情驯善的可食。如牛、羊、骆驼、鹿等。反之不食,如猪、猫、狗、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及猴、熊、象等。
鱼类: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黄花鱼、带鱼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青蛙、乌龟、海豚、海豹、海狗、海狮等,还有“象鱼不是鱼、叫鱼不是鱼”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鳅、甲鱼等。
与此同时,由于牛、羊等动物的内外生殖器、睾丸、鼻须、胰子(淋巴结)、膀胱等部位和物质往往是各种病菌的滋生之地,藏污纳垢所在,所以也不可食用。
二、吴桥县回族的节日饮食
回族最重要的三大传统节日是尔德节(开斋节、肉孜节)、古尔邦节(宰牲节或称忠孝节)和圣纪节(也做圣祭、圣忌。先知穆罕默德的诞辰和忌日均在伊斯兰教历每年的3月12日)。每当节日来临之际,穆斯林群众在完成集体诵经礼拜、赞圣等既定宗教活动之后一定要邀请亲友聚餐。在聚餐活动中,最具特色的莫过于油香、馓子等这些民族特色浓厚的油炸食品。
(一)油香
1.关于油香的来历,在回族中有着这样的传说:先知穆罕默德因为传播伊斯兰教义而受到麦加的贵族及多神教徒的排挤,后被迫出走麦地那,当地人民用一种油炸的面饼款待了穆圣,因其用油炸且香甜可口因而命名为油香。后来大家纷纷仿效,用炸油香来招待贵宾,代代相传。
2.传统意义上的油香的制作一般都是为某一特定的宗教活动或节日而准备的,因此,参与制作油香的人必须是年长且经验丰富的人。吴桥县油香的主要原料是水(用花椒水勾兑而成)、面粉、酵子(一种起发酵作用的面团)、菜油、鸡蛋、盐、蜂蜜。制作时首先要用水、盐、鸡蛋、蜂蜜等和面。和油香面讲究“三光”即面光、手光、盆光。也就是说,和好的面团要筋道光滑;手上不能沾面粉;面盆里外也要干干净净。和好的面团还要静置一段时间进行二次发酵(谓之醒面),然后切成小面团(谓之“剂子”)并擀成面饼(大小因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直径在10厘米左右,厚度约1厘米为宜),并在面饼中间切二道平行的刀口以方便炸制时的传热均匀。然后将油上锅烧热,放入擀好的饼坯,待锅中油香呈淡黄色时,应及时将饼坯翻转以保证两侧色泽一致,当油香两面鼓起现焦黄色后,即可捞出并侧立摆放以沥出多余的热油。
3.油香的炸制十分简单,但在炸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火候,油温过高的话表皮容易炸焦,因而有“慢火炸油香,两面都发亮”的说法。同时,在炸制油香之前要按规定程序洗手、焚香,以示态度虔诚。油香作为象征真诚信仰的美食,在回族的社会生活中反复出现的频率很高,是民族性极强的代表性食品,其在不同的场合中具有相应的象征:
1)在新生儿诞生、命名、满月等习俗中,象征吉祥、平安,用以表达对孩子未来的美好祝福;
2)在婚姻习俗中,象征着幸福、圆满、甜蜜的生活;
3)在丧葬习俗中,象征着功德圆满,表示纪念;
4)在节日里,象征着吉庆平安。
(二)馓子
1.馓子古称“环饼”、“寒具”,史载始于北朝,距今已有余年历史。宋代苏坡诗言“歼车接成正教导,纤手搓成玉数寻,碧油煎出嫩黄深,夜来春睡无轻重,压扁佳人缠壁金。”即是赞其制作之法。明代药物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炸馓子:“以糯粉和面,入少盐,索索扭捻成钏之形,油煎食之”。由此可见,馓子是我国传统美食之一,古已有之。
2.对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群众而言,馓子这一传统美食,不仅是团结、和睦、友爱的象征,更是喜庆节日里不可或缺的圣洁食品。
3.回族馓子的制作方法:其和面之法与油香相似,把醒好的面团或切或揪成小面团(“面剂子”),在案子和手上抹适量的油,然后将面团搓成筷子粗细的长条,为了保证面条粗细均匀必须用手掌部位搓而不能用手指部位。将搓好的面条的一端夹在左手的虎口处,用右手捋住面条,往左手上并排伸出的其余四个手指上缠9-10圈,再取一双竹筷,撑在缠好的面条圈套内,双手和执一支筷子并将面条圈向外抻至20厘米左右,然后将面条圈的中间部分水平投入七成热的油锅中,乍一遇热之际迅速将面条圈对折,然后抽出筷子,待面圈在锅中定型并炸至金黄色后捞出即成。一般在制作油香和馓子的同时,人们还会用掺有蜂蜜、鸡蛋的面团制作成形如麦穗、喜鹊、荷花、金鱼等形状的象生食品,因其栩栩如生形态万千而被称之为“花花”。这些赏心悦目的“花花”是美食,更是人们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好年景期盼。
三、吴桥县回族的饮食礼仪
在参加回族群众的宴席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必须的礼仪有:
(一)因为回族尚右,以右为尊,因此在传递食品时一定要用右手;为了表示尊重,加水或添汤时必须侧向自己一方,否则即为“反勺背舀”,是为大忌;
(二)用餐时如有阿訇(清真寺的教长,职责是讲解教义,主持宗教活动)、哈吉(完成朝觐功课的人)、年长者在场时必须等他们在上座坐定后其他人方可落座;每道菜上桌后上座贵宾先品尝其他人次之;
(三)宴席或聚餐要在主人向主桌(一般为阿訇、哈吉或年长者)来宾说完“塞俩目”(也作“色兰”,问候语,意为:真主的吉庆平安在你们上)之后方可开始;就餐者在吃每道菜的第一口时应念“泰思密”(阿拉伯语,意为: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四)用餐过程中,必须以手或碗接住已夹在筷子上的食物,以防掉落;等待上菜时禁止敲击碗碟;
(五)进食时不能发出不雅的声音、不能对着食物打饱嗝、不能把食物比喻为其他禁忌的事物;
(六)用餐结束后,应在上座贵宾(阿訇或哈吉)主持下做“都阿宜”(表示答谢的祈祷)后方可起身(谓之“起席”),否则为失礼;如遇特殊情况而必须提前离开时,应向同桌客人表示歉意(称之为“告白”)。
吴桥县回族的清真饮食文化是回、汉传统文化完美结合的产物。回族群众在坚持民族传统的同时最大程度继承了一部分中华传统美食,并从生活实际出发,以伊斯兰教义为依据进行了创新和改良。作为一种生活准则、一种生活制度,无论从食物种类的选择、制作工艺还是饮食礼仪等不同层面,清真饮食文化的实质都是回族群众通过不同的方式努力践行平等、团结、互助、博爱、感恩、慈悯的伊斯兰精神的表现。
编辑:李博、胡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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