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境外和高风险地区入吴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的通告
吴政告〔〕8号
为最大限度防范境外和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稳定向好态势,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就境外和高风险地区入吴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采取隔离措施。即日起,按规定禁止来吴人员,一律劝返;境外和高风险地区来吴人员,入吴后必须首先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并最少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以上费用全部自理。同时,必须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提前联系主动报告。凡有境外和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或亲属要主动与上述人员取得联系,准确掌握其近期是否有入吴意愿。计划近期入吴的,要提前3天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包括入吴人员的姓名、所在国家及城市、返程日期、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联系方式、个人身体状况等。
疫情防控部门联系-
三、入境主动登记对接。所有境外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来吴前必须主动与我县疫情防控部门取得联系,如实报告旅居史及健康状况等信息。境外人员要选择离吴桥较近的口岸入境,入境后在口岸立即原地自我隔离,等待专业人员、车辆接转,禁止乘坐任何其他交通工具来吴;高风险地区入吴人员要服从疫情防控部门安排的来吴路线和交通方式,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从严管控境外邀约。所有邀请、接待或安排有境外和高风险地区入吴人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须提前一周如实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人员姓名、所在国家地区、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等情况。邀请单位作为境外入吴人员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落实好接转、隔离观察以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五、重点场所登记报告。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境外和高风险地区来吴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境外来吴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有境外和高风险地区入吴人员不如实报告、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的,请及时拨打或-进行举报。
七、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境外和高风险地区入吴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上述人员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隔离、治疗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吴桥县人民政府
年3月17日素材来源:县人民政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